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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指南
2005-08-15 09:09:37  加拿大大学网

  申请赴加拿大留学的人员,必须向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递交下列材料,缺一不可,否则申请材料将被退还申请人。

  (1)交2张IMM一1294学生申请表,该表第2项须用中、英文填写申请人的地址、邮政编码;第12项应填写申请人的将要深造的专业的名称,包括尚未取得接受的专业。

  (2)交4张护照规格的近照,并在背面注上姓名。

  (3)填1份家庭情况表,表中应填上申请人所有的子女或兄弟姐妹。如果表格中的位置不够填写,可另附一页纸。

  (4)填写1份教育和就业简历表。

  (5)交1份未经涂改的入学通知书正本,并附1份复印质量良好的复印件。

  (6)经过公证的经济担保书,上面必须明确说明担保人愿意全力资助申请人赴加留学。

  (7)担保人的收入证明,税单上的年收入至少在5.8万加元(5万美元)以上,银行出具的证明将不予接受。

  (8)1份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信件。信上须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受聘情况,以及单位了解申请人的留学计划,并愿意在申请人学成回国后继续聘用。

  (9)1份申请人中学毕业后所受全日制正规教育的成绩单(英文或法文)。

  (10)获得奖学金的申请人,如资助每年不足1.2万加元,应出具担保材料。

  所有申请材料都应是英文或法文写成。如果原文是其他文字(包括中文),申请人应提供经过公证的译文文本。加拿大使馆不负责申请材料的翻译。

  证明留学经费支付的文件,包括:

  (1)写有申请人姓名的1张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,金额至少6500加元,作为申请者在加拿大的生活费用;

  (2)证明入学初期学费及其他费用已经支付的收据;

  (3)担保人最近的所得税单;

  (4) 担保人最近6个月银行出具真实的银行对帐单、储蓄存折及定期存款单的复印件。

  注意递交签证申请,应比入学通知书上的开学日期至少提前3个月。大使馆一般要求申请人前去面谈并进行体检。如需面谈,使馆会邮寄面谈卡。

  申请人只能通过写信与大使馆联系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后,一般请勿离开现住地址或现在工作的单位。否则,大使馆将在与申请人的联系方面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  不批准留学签证的原因

  有下列原因之一,将不发给学生签证:

  (1)学业成绩较差者。一般大学生获准希望较大,高中生不易获准。英语水平较差的,也不予批准。

  (2)健康情况欠佳者,指患有规定不准入境的几种疾病的人。

  (3)经济担保能力不符合规定的。担保人月收入水平和存款数额未达到担保标准的。

  (4)凡被美国拒发留学签证的,加拿大也不予批准。

  (5)第一学期学费未能如期交付的,以及不足返回原居住国家费用的。

  外国留学生入境后规定:

  1.留学生及其配偶可以打工。

  留学生可以在加拿大校内工作,不允许在校外兼职,其配偶也可以寻求职业。应届的大学生或大专毕业,若在成绩发表后60天内能找到与其所修专业有关的工作,经移民局批准后可在当地工作1年,其配偶经批准也可以工作。

  2.必须按时申请签证延期。

  加拿大的留学生签证,有效期通常为1年,1年后需到当地移民局申请延期。一般如能顺利读完第一年课程,可以申请将签证的有效期限,延长至学习结束期满。

  3.转学或转系需经批准。

  入境后的外国学生,须在签证所注明的学校或系就读,不得私自转学或转系。如确需转学,事先须取得当地移民局的批准;转系,也必须报告当地移民局。

  4.临时离境须事先申请再入境签证。

  外国学生在假期回国探亲,应事先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签证,否则将不予重返加拿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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